动漫创作作品的著作权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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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/3/15 10:24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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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著作权登记中,我们要明确其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。
目前最为常见涉及动漫作品的两种类型:
一种是对于涉及仅有图像及文字相结合的电子介质或纸质漫画作品,我们应当以《美术作品》+《汇编作品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登记保护;
另一种是对于涉及有图像、文字、声音相结合的电子介质视频漫画作品,刚应当以《美术作品》+《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登记保护;
这样的好处在于:
《汇编作品》或《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》作著作权登记保护了该作品本身;
《美术作品》对该漫画作品中突出的具有独创性灵魂人物或图像进行登记,不仅著作权得以单独保护,亦可延伸至企业其他领域使用,如企业标志、形象、吉祥物等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