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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藏!最全商标知识全在这里了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0/6/22 10:02:37 浏览:879

收藏!最全商标知识全在这里了

一、什么是商标?

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、经营者在其生产、制造、加工、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,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,包括文字、图形、字母、数字、三维标志、颜色组合和声音等,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,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,是现代经济的产物。

二、为什么要注册商标?

1.保护了企业品牌不受侵犯,保护了品牌的价值不受盗取;

2.提高产品的知名度,树立品牌形象;

3.商标是办理质检,卫检,条形码等的必要条件;

4.提升企业附加值5.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,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。6.有利于市场竞争和广告宣传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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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商标注册的要素

文字、图形、字母、数字、三维标志、颜色组合和声音等

四、哪些元素不可以作为商标注册

《商标法》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:

(一)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:国旗、国徽、国歌、军旗、军徽、军歌、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,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、标志、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、图形相同的:

(二)同外国的国家名称、国旗、国徽、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,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:

(三)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、旗帜、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,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:

(四)与表明实施控制、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、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,但经授权的除外:

(五)同“红十字”、“红新月”的名称、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:

(六)带有民族歧视性的:

(七)带有欺骗性,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:

(八)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。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,不得作为商标。但是,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: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。

《商标法》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:

(一)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、图形、型号的:

(二)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、主要原料、功能、用途、重量、数量及其他特点的:

(三)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。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,并便于识别的,可以作为商标注册。

五、商标的特征

1.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2.商标具有独占性3.商标具有价值4.商标具有竞争性

六、注册商标应该如何标记?

中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,使用注册商标,可以在商品、商品包装、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“注册商标”或者注册标记。注册标记包括(注外加圈R)和(TM)。使用注册标记,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

七、注册商标的有效期?

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,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,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: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,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。

八、商标分类

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一种标志,每一个注册商标都是指定用于某一商品或服务上的。正是为了商标检索、审查、管理工作的需要,把某些具有共同属性的商品组合到一起,编为一个类,将所有商品及服务共划分为45 个类别,形成了商标分类表——“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”。

《商标法》第二十条规定:“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,应当按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”既一类一注原则

九、商品类别速记口诀

一二三四五,化学颜料洗油药。

六七八九十,金属机器工电医。

十一至十五,家电车船军宝乐。

十六至二十,办公橡塑皮建家。

二一至二五,家居绳缆线布服。

二六至三十,缝纫毯席玩食物。

三一至三五,生鲜饮料酒烟商。

三六至四十,保险建筑通运修。

四一至四五,教育设计餐美法。

十、商标确权原则

《商标法》 第二十九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,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,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,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:同一天申请的,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,驳回其他人的申请,不予公告。即:1、先申请原则 2、使用在先原则

十一、商标驳回复审

《商标法》第三四条对驳回申请、不予公告的商标,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。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。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,并书面通知申请人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,可以延长三个月。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
十二、商标异议复审

商标异议复审又称“再异议”商标异议的当事人任何一方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如果不服,可以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.如有特别原因,可以两次申请延期,但每次延期不能超过30日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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